開會計師、記帳士事務所要辦什麼:執業登記與登錄、事務所型態與名稱、法人事務所保險、委任與簿冊規定

依會計師法、請領會計師證書與申請執業登記規則、法人會計師事務所投保業務責任保險實施辦法、記帳士法與證書核發辦法、財政部記帳士登錄作業要點與執行業務者稅法整理:會計師要 2 年簽證助理經驗、登記後 2 個月內入會;記帳士證書 1,500 元、國稅局 15 日內審查;法人事務所強制投保最低 800 萬元;委任書、15 日終止通知與簿冊保存 5 年。

本頁寫給準備開會計師事務所或記帳士事務所的人,重點是取得執業資格之後的登記、事務所型態與日常的執業規則。會計師與事務所的統計、廣告與招攬限制、記帳士的業務範圍與執業區域,已整理在會計師與記帳士的網路資訊指南。內容依法規條文整理,公會會費依各公會章程,本頁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。

簡短回答

會計師 記帳士
主管機關 金管會(執業登記委託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辦理) 財政部(登錄由各地區國稅局辦理)
開業前提 2 年以上簽證助理經驗才能申請執業登記 領得記帳士證書(證書費 1,500 元)
公會 登記後 2 個月內要加入 依法加入公會並申報
事務所名稱 要標明個人、合署、聯合或法人型態 兩人以上聯合執業冠「聯合」

兩者在稅法上都是執行業務者,提供專業勞務不屬營業稅的銷售勞務(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 6 條列明會計師、記帳士)。

先找到自己的情況

以下是示意情境,不是真實案例:

  • 剛考上會計師、在大所工作滿 2 年:可以申請執業登記,同時設立或加入事務所,2 個月內入會。
  • 三位會計師想合組法人事務所:股東至少 3 人,要向金管會申請核准並強制投保業務責任保險。
  • 剛取得記帳士證書:向事務所所在地的國稅局申請登錄,15 日內會有審查結果。
  • 在國稅局服務多年後離職想開記帳士事務所:離職 3 年內不得在原任職機關所在的縣市執業。

會計師:執業登記與事務所

執業登記

  • 要先有會計師事務所簽證工作助理人員 2 年以上經驗,才能申請執業登記(會計師法第 12 條)。金管會自 97 年 4 月起委託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辦理執業登記的申請、變更與公開。
  • 應備文件包括申請書、執業登記事項表、設立或加入事務所的證明、公會入會申請文件、會計師名簿與印鑑卡等(申請執業登記規則第 5 條)。
  • 取得執業登記後超過 2 個月仍未加入會計師公會,會被撤銷或廢止登記(第 14 條);執業期間要持續專業進修(第 13 條)。
  • 一位會計師不得同時屬於兩家事務所(第 9 條);非經註銷執業登記,不得充任公務員(第 44 條)。

四種事務所型態(第 15 條)

  • 個人、合署(合署辦公、個別承接業務、個別承擔責任)、聯合(要訂合夥契約,載明出資、損益分配與工作底稿所有權等)、法人。
  • 名稱要標明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」「合署會計師事務所」或「法人會計師事務所」;個人與合署事務所不得使用讓人誤認為聯合或法人的名稱(第 20、22-1、24 條)。
  • 個人、合署與聯合事務所「得」視需要投保業務責任保險(第 20 條)。

法人事務所

  • 要有具執業登記資格的股東 3 人以上,向金管會申請核准登記,核准後 30 日內向全聯會登錄(第 24、26、27 條)。
  • 強制投保業務責任保險(第 31 條)。依實施辦法第 3 條,最低保額分三級:沒有簽證公開發行公司的,取 800 萬元、每位股東 150 萬元與最近一年收入總額三者中最高的;其他兩級同樣取三者最高,數字見下表。申請設立時要附保險公司同意承保的證明(第 7 條)。
事務所簽證範圍 固定金額 每位股東 收入總額上限
未簽證公開發行公司 800 萬元 150 萬元 —
簽證 3 家以下公開發行公司 1,500 萬元 250 萬元 1.5 億元
簽證上市櫃或 4 家以上 3,000 萬元 300 萬元 3 億元

其他:會計師業務範圍包括充任工商登記、商標註冊的代理人與稅務行政訴訟代理人(第 39 條);要代理所得稅事務,另依〈會計師代理所得稅事務辦法〉向財政部登記為稅務代理人,證書費每張 1,500 元。擔任簽證工作的助理人員受僱或解僱資料,每半年度終了後 10 日內報全聯會備查(第 18 條)。

記帳士:證書、登錄與執業規則

證書與登錄

  • 記帳士證書向財政部申請,證書費每張 1,500 元,財政部 15 日內決定是否核發(證書核發辦法第 6 條)。
  • 依財政部〈辦理記帳士登錄登記作業要點〉,登錄由各地區國稅局辦理(臺北市、高雄市由國稅局總局承辦),應備登錄申請書、登錄表、證書影本、身分證影本與印鑑;國稅局收文後 15 日內審查完竣,必要時延長 15 日。
  • 名稱不得與已登錄的事務所相同或近似;兩人以上聯合執業的,名稱冠「聯合」二字。國稅局會在稅務入口網公告記帳士的姓名、證書字號、事務所名稱、地址與執業區域。
  • 停業、復業或登錄事項變更,30 日內向原登錄機關申報(記帳士法第 12 條)。

執業規則

  • 委任書:受委任要訂委任書,並隨同代理案件送受理機關(第 14 條)。
  • 終止委任:記帳士要終止契約,應在 15 日前通知委任人(第 15 條)。
  • 業務簿冊:記載委任案件、委任人、酬金數額與委任日期,保存 5 年(第 16 條)。
  • 前稅務人員:離職 3 年內不得在最後任職機關所在的縣市執行記帳士職務(第 8 條)。
  • 懲戒與罰則:懲戒分警告、申誡、停止執行業務與除名(第 27 條);沒有記帳士資格擅自執行業務,處 3 萬元以上 15 萬元以下罰鍰,受罰 3 次以上仍繼續的處刑罰(第 34 條)。

記帳士法施行前已執業滿 3 年的「記帳及報稅代理人」是另一種身分,新開業者不適用。

兩者共通:執行業務者的帳務

  • 聯合執業以聯合事務所為主體設置帳簿(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第 5 條)。
  • 交際費上限為收入的 5%(第 25 條)。
  • 收費開立編號的收據,帳簿與憑證的保存年限、扣繳 10% 的規定,與律師相同,見開律師事務所要辦什麼的稅務一節。

結論

會計師要先累積 2 年簽證助理經驗,經全聯會辦理執業登記,2 個月內入會;事務所名稱要標明型態,法人事務所需股東 3 人以上並強制投保業務責任保險(最低 800 萬元起)。記帳士領證(1,500 元)後向國稅局登錄,15 日內審查;受委任要訂委任書、終止前 15 日通知、簿冊保存 5 年。兩者在稅法上都屬執行業務者。

資料來源

  1. 全國法規資料庫:會計師法(第 9、12–15、18、20、22、22-1、24–27、31、39、42、44 條)查閱 2026-10-26
  2. 金管會:委託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辦理會計師執業登記事項公告查閱 2026-10-26
  3. 全國法規資料庫:請領會計師證書與申請執業登記規則(第 5、7 條)查閱 2026-10-26
  4. 全國法規資料庫:法人會計師事務所投保業務責任保險實施辦法(第 3、7 條)查閱 2026-10-26
  5. 全國法規資料庫:會計師代理所得稅事務辦法(第 2、7 條)與稅務代理人登記證書費收費標準查閱 2026-10-26
  6. 全國法規資料庫:記帳士法(第 8、12、14、15、16、27、34、35 條)查閱 2026-10-26
  7. 全國法規資料庫:記帳士證書核發辦法與記帳士證書費收費標準查閱 2026-10-26
  8. 財政部:辦理記帳士登錄登記作業要點(115 年 6 月 24 日修正)查閱 2026-10-26
  9. 全國法規資料庫: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(第 6 條)查閱 2026-10-26
  10. 全國法規資料庫: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(第 5、25 條)查閱 2026-10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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