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業登記、稅籍登記與統一發票:三件事由誰管、什麼時候要辦

依商業登記法、營業稅法、稅籍登記規則、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與財政部起徵點令整理:店面、攤販、網拍各要辦哪一項,每月銷售額 10 萬、5 萬與 20 萬元三條線代表什麼,以及沒辦的罰則。

本頁寫給準備開店、擺攤或開始在網路上賣東西,被「營業登記、稅籍、發票」三個名詞搞混的人。內容只依法規條文與財政部、經濟部的公開說明整理,逐條附出處;法規會修正,實際適用以主管機關認定為準,本頁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。

簡短回答:三件事、兩個機關

商業登記 稅籍登記 統一發票
依據 商業登記法 營業稅法第 28 條、稅籍登記規則 營業稅法第 32 條、統一發票使用辦法
誰管 直轄市、縣市政府 各地區國稅局 國稅局核定
處理的事 商號能不能成立 有沒有營業稅的身分 收錢時開發票,還是開收據

三者的順序是:獨資或合夥的商號先向縣市政府辦商業登記;辦好後,國稅局依縣市政府提供的資料辦稅籍登記,稅籍登記規則第 3 條第 2 項規定這樣就「視為已依本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申請稅籍登記」,不必另外跑一趟;最後由國稅局依規模核定你要開統一發票,還是按查定課徵、開普通收據。商業登記怎麼申請,見營業登記怎麼申請。

先找到自己的情況

以下是示意情境,不是真實案例:

  • 租店面開早餐店:有固定營業場所,依營業稅法第 28 條要在開始營業前完成稅籍登記;開店初期營業額不高,通常先由國稅局查定課徵。
  • 夜市固定攤位:商業登記法第 5 條讓攤販可以不辦商業登記;但拿到縣市政府攤販營業許可證後,國稅局會設立稅籍、查定銷售額。
  • 在家網拍手作飾品:每月賣 6 萬元商品,還沒到 10 萬元起徵點,依財政部令可暫時不辦稅籍登記;哪個月超過,就要立刻去辦。
  • 生意變好的手搖飲:開店半年後每月營業額超過 20 萬元,國稅局可能改核定使用統一發票,改按 5% 每兩個月自行申報。

三條銷售額門檻

很多規定都看「每月銷售額」,記住三個數字:

  1. 每月 10 萬元(銷售貨物):買賣業、製造業、手工業、一般飲食業、照相業等的營業稅起徵點。
  2. 每月 5 萬元(銷售勞務):裝潢業、廣告業、修理業、旅宿業、理髮業、技術與設計業等的起徵點。
  3. 每月 20 萬元:財政部訂定的「使用統一發票銷售額標準」,達到就會被核定開發票。

前兩個數字來自財政部〈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稅起徵點〉令(台財稅字第11304677940號),自 114 年 1 月 1 日生效,法源是營業稅法第 26 條;同時兼營兩類業別的,令中另有依比例合計的算法。在這之前的起徵點是 8 萬與 4 萬元,網路上很多舊文章還是舊數字,看到時先確認發布日期。

依財政部說明,每月銷售額未達起徵點的小規模營業人不用繳營業稅;超過起徵點、未達 20 萬元的,由國稅局查定銷售額,依營業稅法第 13 條按 1% 計算,每三個月寄一次繳款書。

統一發票:誰可以不開

營業稅法第 32 條規定,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應開立統一發票,「但營業性質特殊之營業人及小規模營業人,得掣發普通收據,免用統一發票」。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 4 條列出可以免用或免開的情形,和小店最相關的有:

  • 小規模營業人(第 1 款)。
  • 經核准登記的攤販(第 13 款)。
  • 理髮業及沐浴業(第 15 款)。

被核定使用統一發票後,依營業稅法第 35 條,每兩個月為一期,在次期開始 15 日內申報銷售額並繳稅。財政部〈開商號〉說明也寫到,除了規模狹小或行業特殊經核定免用的商號,稽徵機關都會核定使用統一發票。

網路賣東西的規定

依財政部 109 年台財稅字第10904512340號令與稅務入口網〈網路交易課徵營業稅 Q&A〉:

  • 個人網拍:當月銷售額未達起徵點,可暫時不向國稅局申請稅籍登記;當月一達到就要申請。如果在達到起徵點的次月月底前補辦,國稅局會補徵那段期間的營業稅,但不依營業稅法第 45 條與第 51 條處罰。
  • 賣自己用過的東西:Q&A 第 4 題說明,出售自己使用過的二手物品、買來不適用的東西或別人送的物品,不屬於要課稅的範圍;專門收二手再賣賺差價的則要課稅。
  • 有實體店面又在網路賣:Q&A 第 15 題提醒,要依一般營業人的規定,在開始營業前辦稅籍登記,不適用網拍的暫免規定。
  • 網路賣場要揭露資訊:稅籍登記規則第 4 條要求網路銷售者登記網域名稱與賣家帳號;第 4-1 條要求在銷售頁面明顯位置揭露統一編號與營業人名稱。已經辦好商業登記的,要在核准後 15 日內補登網路銷售的事項。

就算還不用辦稅籍登記,網拍賺的錢仍要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申報,Q&A 第 15 題有特別提醒。

沒辦會怎樣

情形 條文 罰則
獨資、合夥商號沒有辦商業登記就營業 商業登記法第 31 條 限期辦妥,屆期未辦處 1 萬元以上 5 萬元以下罰鍰,並得按次處罰
沒有辦稅籍登記 營業稅法第 45 條 通知限期補辦,並得處 3,000 元以上 3 萬元以下罰鍰;屆期未補辦得按次處罰
沒有辦稅籍登記就營業而漏稅 營業稅法第 51 條 追繳稅款,並按所漏稅額處 5 倍以下罰鍰,並得停止營業
核定應使用統一發票而不使用 營業稅法第 47 條 3,000 元以上 3 萬元以下罰鍰,屆期未改正得按次處罰並停止營業
漏開或短開統一發票 營業稅法第 52 條 補稅並按稅額處 5 倍以下罰鍰,上限 100 萬元;一年內查獲三次停止營業

財政部新聞稿也提醒,尚未登記的網路賣家,在未經檢舉、未經調查前主動補辦補繳,可以免罰。

和商家檔案、官網的關係

登記上的營業人名稱、地址,會出現在發票、收據與網路賣場上。Google 商家檔案要求名稱和招牌、網站與文具上一致,有特殊符號或公司法律用語時,需要能拿出招牌、名片或發票等證明;所以登記名稱、招牌、發票抬頭與商家檔案最好一起規劃。各處寫法怎麼對齊,見商家名稱、地址與電話如何保持一致。

開始請員工之後,還有勞健保與勞退要辦,見第一次請員工要辦什麼。

結論

先分清楚三件事:商業登記讓商號成立(縣市政府),稅籍登記讓你有營業稅身分(國稅局),統一發票是國稅局依規模核定的開票方式。實體店面在開始營業前就要有稅籍;網拍以當月銷售額是否達到 10 萬元(貨物)或 5 萬元(勞務)為準;每月 20 萬元是被核定開發票的標準。不確定自己屬於哪一類,直接向營業所在地的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詢問最準。

資料來源

  1. 全國法規資料庫: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(第 13、26、28、32、45、47、51、52 條)查閱 2026-10-26
  2. 全國法規資料庫:稅籍登記規則(第 3、4、4-1、8 條)查閱 2026-10-26
  3. 全國法規資料庫:統一發票使用辦法(第 3、4 條)查閱 2026-10-26
  4. 全國法規資料庫:營業稅特種稅額查定辦法(第 3、8 條)查閱 2026-10-26
  5. 全國法規資料庫:商業登記法(第 2、4、5、31 條)查閱 2026-10-26
  6. 財政部主管法規: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稅起徵點(台財稅字第11304677940號令,114 年 1 月 1 日生效)查閱 2026-10-26
  7. 財政部主管法規:營業人使用統一發票銷售額標準(台財稅第7526254號)查閱 2026-10-26
  8. 財政部主管法規:個人透過網路銷售未達起徵點暫免稅籍登記(台財稅字第10904512340號令)查閱 2026-10-26
  9.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:網路交易課徵營業稅 Q&A查閱 2026-10-26
  10.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:稅務小常識-開商號查閱 2026-10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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