開管理顧問、廣告等 B2B 服務公司要辦什麼:營業項目邊界、廣告連帶責任、名單行銷、發票與外包

依經濟部營業項目代碼、就業服務法、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、公平交易法、個人資料保護法、統一發票使用辦法、勞動部勞動契約認定指導原則與公司法整理:顧問與廣告業不需先取得許可,但代客招募與證券投資顧問要;廣告代理、媒體與薦證者的連帶責任;企業窗口名單的行銷規則;三聯式發票;外包與僱傭的界線。

本頁寫給準備開管理顧問、行銷廣告、市場研究、活動策劃等以企業為客戶的服務公司的人。營所稅統計、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的基本規定與商家檔案的虛擬辦公室限制,已整理在B2B 專業服務的網路資訊指南;律師與會計師屬執行業務者,另見開律師事務所要辦什麼與開會計師、記帳士事務所要辦什麼。內容依法規條文整理,本頁不構成法律意見。

簡短回答

管理顧問、廣告、市場研究、會議展覽等營業項目,在經濟部代碼表中都沒有列為登記前須先取得許可的業務。但有兩條紅線:替客戶招募員工屬「就業服務」,證券投資顧問要經金管會許可,兩者沒有許可就不能做。開業後最常碰到的則是廣告的連帶責任、名單行銷的個資規則、對公司客戶的發票,以及外包人員的僱傭認定。

先找到自己的情況

以下是示意情境,不是真實案例:

  • 人資顧問公司想加做獵才:組織診斷屬管理顧問,但「接受委任招募員工」是就業服務,要先取得許可。
  • 行銷公司幫客戶找網紅合作:廣告引人錯誤時,代理商、媒體與薦證者都可能連帶負責。
  • 用展覽蒐集的名片寄電子報:企業窗口的姓名與公司信箱也是個人資料,第一次寄就要提供拒絕接收的方式。
  • 長期合作的接案設計師:契約寫承攬,不代表就不是僱傭,要看實際的從屬關係。

營業項目:哪些不需許可、哪些要

代碼 名稱 登記前須許可
I103060 管理顧問業 否
I401010 一般廣告服務業(含廣告代理) 否
IZ15010 市場研究及民意調查業 否
JB01010 會議及展覽服務業 否
IZ12010 人力派遣業 否(其他法令另有限制者從其規定)
I701011 就業服務業 是(勞動部、縣市政府)
H304011 證券投資顧問業 是(金管會;限股份有限公司)

就業服務的界線:就業服務法第 34 條規定,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要申請設立許可、領得許可證後才能從事就業服務;第 35 條列出的業務包括「職業介紹或人力仲介」與「接受委任招募員工」。未經許可從事,依第 65 條處 30 萬元以上 150 萬元以下罰鍰。代碼表備註,仲介本國人在國內工作的機構最低實收資本 50 萬元。

投資顧問的界線: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 4 條,收取報酬對有價證券等提供分析意見或推介建議,屬證券投資顧問,要經主管機關許可;未經許可經營,依第 107 條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,併科 100 萬元以上 5,000 萬元以下罰金。一般的「投資顧問業」(I102010)代碼定義也明確排除證券投資顧問。

廣告公司:三方連帶責任

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第 5 項(產業頁已寫廣告代理業與薦證者的連帶責任),另外兩點:

  • 廣告媒體業:明知或可得而知廣告有引人錯誤之虞仍刊載,也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。
  • 一般薦證者的上限:薦證者如果不是知名公眾人物、專業人士或機構,只在收受報酬的 10 倍範圍內與廣告主連帶負責。行銷公司替客戶找網紅或素人合作時,這個差別會影響契約的風險分配。

違反第 21 條,公平會可以限期令停止或改正,並處 5 萬元以上 2,500 萬元以下罰鍰;屆期未改正,按次處 10 萬元以上 5,000 萬元以下(第 42 條)。

名單行銷:企業窗口也受個資法保護

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2 條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、職業與聯絡方式;企業窗口的姓名、職稱與公司信箱,依條文文義也是自然人的個人資料。

  • 蒐集:第 19 條列出可以蒐集的情形,例如與當事人有契約關係、當事人自行公開、經同意,或取自一般可得的來源。直接向對方蒐集時,要依第 8 條告知蒐集目的與用途。
  • 行銷:第 20 條規定,第一次行銷時就要提供拒絕接受行銷的方式並負擔費用;對方表示拒絕後要立即停止。
  • 電子郵件:目前沒有以商業電子郵件為名的專法,寄行銷信仍適用個資法第 20 條。

對公司客戶開發票

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 7 條,三聯式發票專供賣給營業人:第二聯讓買受人申報扣抵,第三聯作記帳憑證;第 9 條規定三聯式發票要載明買受人名稱與統一編號。營業稅法第 32 條規定買受人是營業人時,稅額要與銷售額分別載明;第 33 條規定進項扣抵要取得載有名稱、地址與統一編號的憑證。所以報價單寫「未稅價加營業稅」,發票上分列稅額、填客戶統編。一般規定見商業登記、稅籍登記與統一發票。

外包人員:承攬還是僱傭

勞動部 2019 年訂定〈勞動契約認定指導原則〉,附 25 項檢核事項,從人格、經濟與組織從屬性綜合判斷;新聞稿明白寫到,法院或行政機關不會受契約形式或名稱拘束,簽了承攬契約不代表可以不遵守勞動法令。長期配合、固定上班、受公司指揮的接案人員,要特別注意。確定是員工時,見請第一位員工前要辦的六件事。

用公司型態經營時

公司法第 7 條規定,公司申請設立登記的資本額要經會計師查核簽證;有限公司的資本要由股東全部繳足,不得分期繳款(第 100 條)。股東濫用公司法人地位致公司債務清償顯有困難且情節重大時,股東也要負清償責任(第 99 條)。獨資或合夥的商號登記,見商號怎麼登記。

結論

顧問、廣告、市調等營業項目不需先取得許可,代客招募與證券投資顧問則是兩條紅線,沒有許可就做,最高罰 150 萬元或觸犯刑責。引人錯誤的廣告,代理商、刊登媒體與代言人都要一起賠,一般薦證者以報酬 10 倍為限。用名片或展覽名單行銷,第一次就要提供拒絕方式;對公司客戶開三聯式發票並分列稅額;外包人員的身分看實際從屬關係,不看契約名稱。

資料來源

  1. 經濟部: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表(I103060、I401010、IZ15010、IZ12010、I701011、H304011)查閱 2026-10-26
  2. 全國法規資料庫:就業服務法(第 2、34、35、65 條)查閱 2026-10-26
  3. 全國法規資料庫: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(第 4、107 條)查閱 2026-10-26
  4. 全國法規資料庫:公平交易法(第 21、30、42 條)查閱 2026-10-26
  5. 全國法規資料庫:個人資料保護法(第 2、8、19、20 條)查閱 2026-10-26
  6. 全國法規資料庫:統一發票使用辦法(第 7、9 條)查閱 2026-10-26
  7. 全國法規資料庫: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(第 32、33 條)查閱 2026-10-26
  8. 勞動部:訂定「勞動契約認定指導原則」新聞稿(2019-11-19)查閱 2026-10-26
  9. 全國法規資料庫:公司法(第 2、7、99、100 條)查閱 2026-10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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