開店與營運法規
開攝影工作室要辦什麼:營業項目、著作授權與讓與、客戶照片與個資、空拍無人機規定
依經濟部營業項目代碼、所得稅法與營業稅法、著作權法第 36、37 條、個人資料保護法與法務部函釋、民用航空法與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整理:攝影業不是登記前須許可的業務;授權與讓與約定不明時推定未授權;留存客戶照片要說清楚;公司名下的無人機要註冊、專業操作證與民航局核准,以及違規罰則。
本頁寫給準備開攝影工作室、照相館,或以個人身分接案拍攝的人,重點是開業後最常遇到的三個法律問題:照片權利怎麼約定、客戶影像怎麼保存、空拍要符合什麼規定。攝影業家數統計、著作權法第 5、10、11、12 條的歸屬原則與商家檔案設定,已整理在攝影工作室的網路資訊指南;婚紗攝影的契約規定見開婚紗攝影、婚宴與外燴要辦什麼。內容依法規條文與法務部函釋整理,本頁不構成法律意見。
簡短回答
攝影業在經濟部營業項目代碼屬「JZ99030 攝影業」(照相及沖洗底片與相片,包括照相館、結婚攝影、婚紗攝影),代碼表沒有列為登記前須先取得許可的業務。開業後要特別處理的是:報價單把照片的授權與讓與寫清楚、留存客戶照片前說明用途、空拍依無人機規定註冊與申請。
先找到自己的情況
以下是示意情境,不是真實案例:
- 幫餐廳拍菜單照:餐廳之後想把照片給廣告公司用,要看報價單有沒有約定可以再授權。
- 證件照相館:拍完要不要留存客人的照片檔,要在交易前說清楚,客人要求刪除時要處理。
- 以公司名義接空拍案:公司名下的無人機不論重量都要註冊,操作的人要有專業操作證,公司另要向民航局申請核准。
- 個人接案攝影師:稅務上屬執行業務者還是營利事業,條文沒有直接列出攝影師,要依個案向國稅局確認。
稅務身分:條文沒有直接寫攝影師
所得稅法第 11 條列舉的執行業務者包括「著作人」「工匠」「表演人及其他以技藝自力營生者」,沒有直接寫攝影師;營業稅法第 3 條規定,執行業務者提供專業性勞務不屬於銷售勞務。財政部公布的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中,也沒有「攝影」這個業別。
所以個人接案攝影師屬於哪一類,要依實際情況向國稅局確認;有固定營業場所、以工作室名義對外招攬的,先看商業登記、稅籍登記與統一發票。
照片權利:授權與讓與要分開寫
產業頁已說明,受聘拍攝時未約定的話,著作財產權歸攝影師,出資人可以利用。報價單或合約還要注意三個條文:
- 讓與:著作權法第 36 條第 3 項,著作財產權讓與的範圍依約定,「約定不明之部分,推定為未讓與」。
- 授權:第 37 條第 1 項,授權的地域、時間、內容與利用方法也要寫清楚,沒寫到的部分推定為「未授權」。
- 再授權:第 37 條第 3 項,非專屬授權的被授權人,沒有著作財產權人同意,不得再授權第三人利用。客戶要把照片交給廣告公司或代理商使用,報價單要寫明可以。
實務上可以在報價單分成兩欄:一欄寫「讓與」或「授權」,另一欄寫地域、期間、用途(例如官網、社群、印刷、廣告)與能否轉授權。
客戶照片也是個人資料
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2 條的個人資料,包括「特徵」等可直接或間接識別個人的資料。法務部函釋說明,清晰且可與其他資料對照識別的影像屬個人資料;與照相業最相關的是法務部 102 年 1 月 3 日函:如果客人只是單次使用照相服務,無意讓店家留存照片檔,店家擅自留存、傳輸與利用就違反個資法,並應依當事人請求刪除。
- 蒐集與利用:依現行第 19、20 條,蒐集要有特定目的並符合法定情形,例如與當事人有契約關係並採取安全措施,或經當事人同意;目的外利用(例如放進作品集、拿來做廣告)也要符合但書,例如經當事人同意。
- 實務做法:在拍攝約定或店內公告寫明照片檔保存的目的與期間、是否放進作品集,以及要求刪除的方式。
- 公開場所:第 51 條規定,在公開場所或公開活動中蒐集、未與其他個資結合的影音資料,不適用個資法;但若侵害肖像或隱私等人格權,被拍者仍可依民法請求。
個資法 114 年 11 月修正的部分條文尚未施行,上面引用的第 2、19、20、51 條不在其中。
空拍:看無人機登記在誰名下
依民用航空法與〈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〉,規定依無人機的所有人身分與重量區分,不是依是否商業拍攝:
| 項目 | 個人所有 | 公司或法人所有 |
|---|---|---|
| 註冊 | 最大起飛重量 250 公克以上要註冊 | 不論重量都要註冊 |
| 操作證 | 2 公斤以上且有導航設備、或 15 公斤以上要持操作證 | 操作人要持專業操作證 |
| 業者核准 | — | 檢附登記證明、機隊清單、人員名冊與作業手冊,向民航局申請核准,效期 2 年 |
註冊號碼要標在機身顯著處,有效期限 2 年;操作證有效期限 3 年。法人要保存活動紀錄 2 年(規則第 35 條)。
飛行限制(民用航空法第 99-13、99-14 條與規則第 28 條):禁航區、限航區與機場四周不得飛;高度不得超過 400 呎;不得在人群聚集或集會遊行上空、日落後至日出前飛行;要在目視範圍內操作;遠離高速公路、鐵路、建築物 30 公尺以上。法人經民航局核准,可以不受部分限制,但要事先申請。
罰則:在禁限航區飛行或超過 400 呎,處 30 萬元以上 150 萬元以下罰鍰(第 118-1 條);未持操作證操作或未投保,處 6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;未註冊或違反其他飛航規定,處 3 萬元以上 15 萬元以下(第 118-2 條)。無人機造成他人死傷或財損,不論故意過失,所有人都要負賠償責任(第 99-15 條)。
空域可以在民航局「遙控無人機管理資訊系統」查詢,但系統說明圖資僅供參考,也不排除國家公園法等其他法規。
開業之後
攝影棚的商家檔案地址、作品照片的授權與入鏡者同意,見攝影業產業頁;店面類組見簽租約前先查店面用途。
結論
攝影工作室辦好登記即可營業,但要把權利寫清楚:讓與或授權約定不明時,法律推定為未讓與、未授權,客戶要再授權給第三人也要你同意。留存客戶照片前說明目的與期間,客人要求時刪除。空拍看無人機登記在誰名下:公司所有的不論重量都要註冊、專業操作證與民航局核准;在禁限航區或超過 400 呎飛行,最高罰 150 萬元。
資料來源
- 經濟部: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表(JZ99030 攝影業)查閱 2026-10-26
- 全國法規資料庫:所得稅法(第 11 條)查閱 2026-10-26
- 全國法規資料庫: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(第 3 條)查閱 2026-10-26
- 全國法規資料庫:著作權法(第 15、36、37 條)查閱 2026-10-26
- 全國法規資料庫:個人資料保護法(第 2、19、20、51 條)查閱 2026-10-26
- 法務部 102 年 1 月 3 日法律字第10100226680號函(照相業留存數位照片)查閱 2026-10-26
- 全國法規資料庫:民用航空法(第 99-10、99-13、99-14、99-15、118-1、118-2 條)查閱 2026-10-26
- 全國法規資料庫: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(第 6、19、20、23、28、30、35 條)查閱 2026-10-26
-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:遙控無人機管理資訊系統查閱 2026-10-26